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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校学位生办理因公临时赴港澳手续

(一)准备材料


邀请函需有当地邀请单位/邀请人的签章(或签字)、联系电话及地址。申报日期须与邀请日期相同,若需提前一天出境或延后一天入境,请提供出访任务的完整行程安排。


(二)校内门户系统申报任务


出访人员登陆“校内门户”提交申报,下载打印出访申报表,提交至本院系及教务部(本科生)/研究生院(研究生)审核签章。


(三)港澳台办及校领导审批


出访人应在行前至少1个月向学校港澳台办公室提交出访申报材料(南阁104)。未经审批自行出访,一律不予补办申报手续。


(四)财务报销


学校审批程序完成后,港澳台办公室会以邮件形式通知学生。如需报销,请于出访结束后,自行前往财务部办理报销事宜。


联系信息:

北京大学港澳台办公室

地址:南阁104办公室

电话:010-62756433

网址:http://hmt.pk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