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激励在校港澳台学位生勤奋学习、积极进取,宝钢教育基金会于2010年起在我校设立宝钢台湾、港澳优秀学生奖。根据要求,此项奖学金评审采取学生自愿申请,学校评审委员会复审、宝钢教育基金会终审评定的办法。现将2024年宝钢台湾、港澳优秀学生奖学金评选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1. 在北京大学就读的全日制台湾、港澳学生,包括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不包括2024级新生及延长学习年限的学生。
2.认同一个中国;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3. 在校期间勤奋刻苦、成绩优秀、学术表现优异。
4. 诚实守信,身心健康,乐观进取,尊重师长、友爱同学、乐于助人,有良好的道德修养。
二、名额及金额
1. 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及博士研究生,共9人
2. 奖励金额为1万元人民币/人
三、评审流程
1. 学生自愿申请
学生根据实际情况填写并打印《宝钢港澳台优秀学生奖申请表》,提请所在院系签字盖章并附有效成绩单,于2024年9月18日(星期三)中午11:30前将以上纸质版材料提交至港澳台办公室(南阁104), 同时务必将签字盖章后的电子版扫描件发至港澳台办公室公邮: gangaotai@pku.edu.cn ,逾期不候;深圳研究生院、软件与微电子学院学生可先行发送签字盖章后的申请表、成绩单及相关材料扫描件至上述邮箱。
邮件主题为“2024年宝钢台湾、港澳优秀学生奖学金”,将申请表及成绩单扫描成一份pdf,并以“姓名-院系-学生类别” 命名,如“张三-历史系-本科生/硕士生/博士生”。
2. 确定面试名单
港澳台办公室参照《宝钢奖实施细则》组织评审,按照公开、公平、公正、择优推荐的原则,确定参与面试人员名单。面试时间及具体安排另行通知,可在港澳台办公室网站查询。
除深圳研究生院、软件与微电子学院学生可采用视频或电话面试的形式外,校本部及医学部学生原则上必须参加线下面试。
3. 评审委员会复审推荐
学校将组织评审工作委员会进行面试复审,并综合学生各方面表现进行评定,产生北京大学获奖推荐名单,并在港澳台办公室主页公示。
4. 被推荐学生网上申报
获奖推荐名单公示后,被推荐学生须在规定日期之前完成网上申报,并提交照片及网上生成的正式《宝钢奖学金评审表》。具体时间和申报方法另行通知。
5. 其他规定
学校推荐获奖名单需提交宝钢教育基金会终审,审核通过后,港澳台办公室将通知学生本人。
最终获奖的学生不再参评教育部“台湾学生奖学金”、“港澳及华侨奖学金”。
港澳台办公室
2024年9月10日
联系人:赵老师 联系电话:627564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