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2021年宝钢 台湾、港澳优秀学生奖学金的通知

来源:港澳台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1-10-11 18:42:29

为激励在校港澳台学位生勤奋学习、积极进取,宝钢教育基金会于2010年起在我校设立宝钢台湾、港澳优秀学生奖。根据要求,此项奖学金评审采取学生自愿申请,学校评审委员会复审、宝钢教育基金会终审评定的办法。现将2021年宝钢台湾、港澳优秀学生奖学金评选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1. 在北京大学就读的全日制台湾、港澳学生,包括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不包括2021级新生及延长学习年限的学生。

2.认同一个中国;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3. 在校期间勤奋刻苦、成绩优秀、学术表现优异。

4. 诚实守信,身心健康,乐观进取,尊重师长、友爱同学、乐于助人,有良好的道德修养。


二、名额及金额

1. 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及博士研究生,共9人

2. 奖励金额为1万元人民币/人


三、评审流程

1. 学生自愿申请

学生根据实际情况填写并打印《宝钢港澳台优秀学生奖申请表》,提请所在院系签字盖章并附有效成绩单,于20211022日(星期五)16:30前将以上纸质版材料提交至港澳台办公室(南阁104),同时将签字盖章后的电子版扫描件发至gangaotai@pku.edu.cn 逾期不候;深圳研究生院、软件与微电子学院学生可先行发送签字盖章后的申请表、成绩单及相关材料扫描件至上述邮箱。邮件主题为“2021年宝钢台湾、港澳优秀学生奖学金”,申请表及成绩单以“姓名-院系”命名。

2. 确定面试名单

港澳台办公室参照《宝钢奖实施细则》组织评审,按照公开、公平、公正、择优推荐的原则,确定参与面试人员名单。面试时间暂拟定为20211027日(星期三),具体安排请于1025日(星期五)17:00后在港澳台办公室网站查询。

除深圳研究生院、软件与微电子学院学生可采用视频或电话面试的形式外,校本部及医学部学生原则上必须参加线下面试。

3. 评审委员会复审推荐

学校将组织评审工作委员会进行面试复审,并综合学生各方面表现进行评定,产生北京大学获奖推荐名单,并在港澳台办公室主页公示。

4. 被推荐学生网上申报

获奖推荐名单公示后,被推荐学生须在规定日期之前完成网上申报,并提交照片及网上生成的正式《宝钢奖学金评审表》。具体时间和申报方法另行通知。

5. 其他规定

学校推荐获奖名单需提交宝钢教育基金会终审,审核通过后,港澳台办公室将通知学生所在院(系、所、中心)学生工作办公室及学生本人。

最终获奖的学生不再参评教育部“台湾学生奖学金”、“港澳及华侨奖学金”。

港澳台办公室

2021年10月11日


联系人:赵嘉新 联系电话:627564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