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适用对象
凡入住校本部燕园、畅春园、畅春新园及圆明园宿舍区的港澳台学位生;万柳宿舍区港澳台学位生请至万柳公寓前台办理。
临时住宿登记以学期为单位办理,开学期间如已办理,可在下学期再行办理。
二、集中办理日期
即日起至9月27日(周五)。
三、办理流程
1. 持有效台胞证/回乡证以及学生证,前往港澳台办公室(南阁104)领取住宿信息审核表,相关负责老师签字并加盖港澳台办公室公章;
2. 持住宿信息审核表及台胞证/回乡证,前往公寓服务中心(43号楼417),办理并领取临时住宿登记表。
以上,通知。
港澳台办公室
2019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