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向前往内地修读学士学位课程的香港学生提供合适的支持,并确保学生不会因经济困难而无法获得继续高等教育的机会,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教育局(以下简称“香港教育局”)已于2019年6月13日对外公布2019-2020学年“内地大学升学资助计划”(以下简称“资助计划”)申请办法。于2019-2020学年在指定的181所内地院校(含北京大学)修读本科课程的香港学生在符合相关资格的情况下,均可通过资助计划申请相关资助。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资助类别
资助计划包括两部分:经入息审查资助(每名通过入息审查的学生视需要可获全额或半额资助)和免入息审查资助。资助款项会按年发放,资助年期为有关学生于指定内地院校就读的学士学位课程的正常修业期。符合资格的申请人只可在同一学年内,接受【经入息审查资助】或【免入息审查资助】中的一项。本计划不设名额上限。
2.【经入息审查资助】申请
符合下列资格的学生可申请2019-2020学年【经入息审查资助】:
(1) 拥有香港居留权或香港入境权或持单程证来港
(2) 在香港接受及完成高中教育,不论是本地或非本地课程
(3) 于2019-2020学年,正在指定的181所内地院校修读学士学位课程
资助金额:
每名通过入息审查的学生可视需要获得每年港币16800元的全额资助或港币8400元的半额资助。在职家庭及学生资助事务处辖下的学生资助处(学资处)会为申领资助学生的家庭进行入息审查。
3.【免入息审查资助】申请
符合下列资格的学生可申请2019-2020学年【免入息审查资助】:
(1) 拥有香港居留权或香港入境权,或持单程证来港
(2) 在香港接受及完成高中教育,不论是本地或非本地课程
(3) 于2019-2020学年,正在指定的181所内地院校修读学士学位课程
(4) 满足以下两个条件之一:
<1>在香港中学文凭考试获【3322】的成绩,即中国语文、英国语文科达到第3级,数学和通识教育达到第2级的成绩
<2>通过【香港副学位毕业生升读华侨大学衔接学位课程试行计划」升读华侨大学
资助金额:
每名合资格的学生每年可获港币5600元的定额资助,无需接受入息审查。
4.申请方式
资助计划现正接受2019-2020学年的资助申请。符合申请资格的学生可于2019年8月2日前(适用于2019-2020学年前已入读指定内地院校的学生)或2019年9月2日前(适用于2019-2020学年首年入读指定内地院校的学生),将填好的申请书及相关文件,通过邮寄方式送交教育局湾仔邮政局邮箱23448号(请注明【内地大学升学资助计划】的申请)。香港教育局将于2020年第一季度前将申请结果通知到个人。
5.相关咨询
如对资助计划有任何查询,欢迎致电+852 2827 1112或发送邮件到 musss@edb.gov.hk与香港教育局联络。申请表格请在http://www.edb.gov.hk/musss19下载。
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教育局
2019年6月10日
(北京大学港澳台办公室 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