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同学:
2013年宝钢台湾、港澳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审工作现在开始,现将评定办法及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1、奖学金申请条件:
(1)在我校就读的全日制台湾、港澳学生,包括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不包括新生及延长学习年限的研究生);
(2)在校期间勤奋刻苦、成绩优秀;
(3)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4)诚实守信,有良好的道德修养。
2、奖励名额及金额
2013年度,北京大学校本部宝钢台湾、港澳优秀学生奖学金名额及金额如下:
博士研究生:5名,10000元/人
硕士研究生:8名 ,8000元/人
本 科 生 :7名 ,6000元/人
3、评审办法
(1)院系初审推荐
各相关院(系、所、中心)参照《宝钢教育奖关于台湾学生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宝钢教育奖关于港澳学生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组织评审,按照公开、公平、公正、择优推荐的原则,至多推荐一名博士生、一名硕士生、一名本科生获奖候选人(香港、澳门、台湾学生均可)。申请奖学金的学生须填写《宝钢教育基金会台湾、港澳优秀学生奖评审表》(纸版),提交至院(系、所、中心)的截止时间为2013年10月9日。各单位提交推荐学生材料的截止时间为:10月11日15:00(请填写院系评审意见、加盖公章后,统一交至南阁103室港澳台办公室)
(2)评审工作委员会终审评定
学校将组织评审工作委员会对获奖候选人进行材料初审、择优面试复审,并综合学生各方面表现进行终审评定,名单确认后将在北京大学港澳台办公室主页公示。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3)获奖学生申报
获奖名单公示后,获奖学生所在院(系、所、中心)需组织学生在截止日期之前进行上网申报并提交照片。具体时间和申报方式另行通知。
4、其他规定
最终获奖的学生不得兼得其他校级奖学金、包括台湾学生奖学金、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入学奖学金除外,如研究生学业奖学金、香港免试生李兆基奖学金)。
学生工作部
港澳台办公室
二〇一三年九月二十六日
联系人:谢佩宏(港澳台办公室),62751258,hmt01@pku.edu.cn
附: 《宝钢教育基金会台湾、港澳优秀学生奖评审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