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澳台交换生(研究生)项目(2016-2017学年第二学期)报名通知

来源:北京大学港澳台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6-09-08 22:38:14

港澳台交换生(研究生)项目(2016-2017学年第二学期)
报名通知

 

为了拓展研究生学术视野,共享优质教育资源,北京大学2016-2017第二学期计划选拔研究生赴台湾地区的6所大学进行一学期的交换学习,现将有关安排通知如下:


一、项目信息

学校

申请人条件

人数、时间

项目情况

台湾大学

1年级以上研究生

5人 一学期

免学费,住宿和生活费用自理。

新竹清华大学

1年级以上研究生

5人(含本科生)一学期

免学费,住宿和生活费用自理。

台湾政治大学

1年级以上研究生

7人(含本科生)一学期

免学费,住宿和生活费用自理。
只接收大陆籍申请者

台湾东海大学

1年级以上研究生

5人(含本科生)一学期

免学费,住宿和生活费用自理。
建筑、音乐、景观、工设系不接受申请

新竹交通大学

1年级以上研究生

5人(含本科生)一学期

免学费,住宿和生活费用自理。

台湾师范大学

1年级以上研究生

1人 一学期

免学费,住宿和生活费用自理。

注:上述项目均不接受医学相关学科申请,不接受2017年7月预计毕业学生申请。


二、申请条件

1、档案转入我校的非在职全日制在读研究生。

2、身心健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学业优秀。

3、优先考虑与上述大学有合作研究基础的学科与个人。

4、接收院校的相关要求。


三、申请材料

1、【必须】《北京大学研究生出国(境)交换学习申请表》(下载路径:北京大学研究生院主页→国际交换→港澳台高校交换项目→表格下载)。

2、【必须】成绩单一份。

3、【可选】发表文章、获奖证书、英语证书、上述大学接收院系意见或接收导师意见(电子版或纸质版均可)等其他相关材料。


四、选拔与派出

学生于2016年9月20日下午17:00前将申请材料交至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新太阳学生中心419),同时发送电子版至greatwall@pku.edu.cn。

研究生院将与港澳台办公室共同审核申请材料,并安排面试。相关安排将会电话通知或者以通知公告形式在研究生院主页公布。面试结束后将会及时公布初步录取名单,最终录取名单由接收学校确定。


五、学习要求

1、入选学生应按规定于离校前办理学生出访申报手续。办理程序:登陆北京大学“校内门户”→“提交出国审批申请”→填写相关信息→“提交申请”→打印《北京大学学生出访申报表》→按顺序办理各项签字盖章。

2、学习期间必须遵守当地的法律与交换学校的规定,接受交换学校的管理。双方学校均有在任何时间遣退在学业或品德上违反规定的交换学生。

3、须与北京大学指导教师以及交换大学指导教师保持密切的学术联系。

4、须向北京大学及时汇报交换学习进展。

5、应按照已提交的学习研究计划以及北京大学和交换大学的要求完成交换学习,不能中途返回或提前结束交换。

6、交换期满,学生应按时返校报到,不得擅自延长或转往其他地区或国家。


六、费用

1、学生在交换期间的北大学费及学校要求的其他费用仍交至我校。

2、研究生本人自行负担往返旅费、住宿费、生活费、保险费及其他个人支出。

 

                                                                       研究生院

                                                                      港澳台办公室

                                                                      2016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