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澳台交换生项目(本科)报名通知(2016-2017学年第二学期)

来源:北京大学港澳台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6-09-08 22:32:52

北京大学与香港、台湾地区部分高校2016-2017学年第二学期的交换生选派方案已经确定,欢迎同学们根据自身情况申请。具体信息如下:

一、项目信息

学校

申请人条件

人数、时间

备注

香港大学

14、15级本科在校生

10人、 一学期

1、免学费;住宿费和生活费用自理。 2、接收申请的院系包括文学院、经济与工商管理学院、法学院、工程学院、理学院及社会科学学院。 3、申请社会科学相关院系的学生,如只有CET-4或CET-6成绩,需要达到600分以上。4、非内地籍生无法同时申请港大利丰奖学金。

香港中文大学

14、15级本科在校生

5人、 一学期

免学费;住宿费和生活费用自理。

香港科技大学

14、15级本科在校生

4人、 一学期

免学费;住宿费和生活费用自理。

香港理工大学

14、15级本科在校生

10人、 一学期

免学费;住宿费和生活费用自理。

香港城市大学

14、15级本科在校生

5人、 一学期

免学费;住宿费和生活费用自理。

台湾大学

14、15级本科在校生

5人、 一学期

免学费;住宿费和生活费用自理。

台湾新竹清华大学

14、15级本科在校生

5人(含研究生)、一学期

免学费;住宿费和生活费用自理。

台湾新竹交通大学

14、15级本科在校生

5人(含研究生)、一学期

免学费,住宿费;生活费用自理。

台湾成功大学

14、15级本科在校生

1人、一学期

免学费,住宿费;生活费用自理。

台湾政治大学

14、15级本科在校生

7人(含研究生)、一学期

免学费;住宿费和生活费用自理。

只接受大陆籍申请者

台湾东海大学

14、15级本科在校生

5人(含研究生)、一学期

免学费;住宿费和生活费用自理。建筑、音乐、景观、工设系不接受申请

台湾师范大学

14、15级本科在校生

1人、一学期

免学费;住宿费和生活费用自理。

注:上述项目接受城市规划专业13级学生申请,但均不接受医学相关学科的学生申请。

二、申请材料及截止时间

1、登陆http://dean.pku.edu.cn/student/,选择“交换申请”,填写申请表后提交并打印。书面申请表需经所在学院审核同意并盖章。

2、成绩单一份(登陆dean打印并加盖院系教务章即可)

3、英语成绩证书复印件(CET-4、CET-6、托福或雅思。如暂时还没有证书但已经能网上查询成绩,可以把网页打印下来)

4、其他你认为重要的材料(非必需)

上述材料请按顺序整理后,最晚于九月二十日下午16:00递交到教务部(新太阳活动中心三层)309室。

注:每个学生只能申请一所学校。

三、选拔流程

1、教务部和港澳台办公室审核材料并确定面试名单。

2、九月二十日后由教务部和港澳台办公室联合面试,确定本校推荐人选,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本校推荐名单十月前在教务部网站公布。

4、由对方学校和学院审核后确定最终人选。

5、教务部会在本学期结束后对初步确定的人选再次进行审核,并有权取消因成绩或其他原因而不适合参加此交换项目同学的交换资格。

6、赴香港交换同学,请先自行办理港澳通行证。赴台湾交换同学会由学校组织统一办理赴台手续。

四、学生义务

1、申请成功的学生需办理出访手续和停学手续(详情可参考教务部网站关于出境与交流手续的说明http://dean.pku.edu.cn/pkudean/jlhz/cjjtfxsx/)。办理手续时需一并提交转学分备案表。

3、学生在交换期满回校后应提交一篇带图片的交换总结。

4、学生在对方学校所修的所有课程无论合格与否,均要转入学生本人在北大的成绩。

5、学生在交换期间的学费仍缴至北大。


                                                                                                             教务部 

                                                                                                   港澳台办公室

                                                                                                  2016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