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激励来内地(祖国大陆)学习的港澳台地区及华侨学生勤奋学习、积极进取。自2005年起,国家设立台湾、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主要面向在内地(祖国大陆)普通高校和科研院所就读的全日制港澳台本科生、硕士和博士研究生及华侨本科生。
2011年度台湾、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评审工作即将开始。
一、申请条件
(1)、在我校就读的港澳台本科生、硕士和博士研究生及华侨本科生(2011级新生及延长学习年限者除外);
(2)、我校2011届毕业生,并免试录取为我校2011级硕士或博士研究生的港澳台学生;
(3)、在校期间勤奋刻苦、成绩优良,2010-2011学年无不及格科目;
(4)、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5)、诚实守信,有良好的道德修养;
(6)、已获宝钢教育基金台湾、港澳优秀学生奖的学生不再参与评审。
二、奖学金评定流程
(1) 由学生本人向所在院(系、所、中心)学生工作办公室提交申请,所有申请该奖学金的学生,均需填写“2011台湾、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申请表”;
(2) 各院(系、所、中心)根据奖学金名额分配,进行排名式初审推荐;
(3) 各院系推荐的候选人均将获得奖学金,具体等级由港澳台办公室根据各院(系、所、中心)初审推荐情况综合评定。
三、奖项设置及金额
本科生一等奖每年5000元,二等奖4000元,三等奖3000元;
硕士生一等奖每年7000元,二等奖5000元,三等奖4000元;
博士生一等奖每年9000元,二等奖7000元,三等奖5000元。
四、申请截止时间:2011年11月22日(周二)16:00。请将相关申请表格交至所在院系学工办公室。逾期不再受理。
五、结果公布时间:2011年11月底
相关申请表格可在港澳台办公室网页、BBS北京大学港澳台办公室版下载,亦可咨询所在院系学工办老师。
特此通知。
北京大学港澳台办公室
北京大学学生工作部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十五日
附件: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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