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历生事务

一、港澳台学历生概况

 北京大学坚持“保证质量、一视同仁、适当照顾”的原则,按照内地(大陆)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招收、培养、管理和服务港澳台学生。港澳台办公室是港澳台学生工作的归口协调部门,负责协调校内相关单位做好港澳台学生的教育管理工作。校内各相关职能部门负责本单位分管业务范围内港澳台学生的管理和服务工作,各院(系、所、中心)负责本单位港澳台学生的培养和管理工作。

截至2018-2019学年,我校(含医学部、深圳研究生院及软件与微电子学院)共有1081名全日制港澳台学位生。其中,香港学生232人,澳门学生130人,台湾学生719人;本科生305人,硕士生620人,博士生156人。

未名湖畔,扬帆起航。从2016--2017学年起,港澳台办公室正式成立 “未名扬帆——港澳台本科成长助力计划”, 将新入学的校本部港澳台本科新生编入所属既有班级建制外的“第二班级”,以爱国主义教育为主线,包括名师讲堂、朋辈辅导、社会实践、文化考察和生涯发展五个模块,为港澳台本科新生提供适应特点、解决问题、促进交融的“精准服务”。


二、招生信息

1、本科招生信息

        北京大学面向港澳台地区的本科招生工作,由北京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详细招生信息可访问北京大学招生网www.gotopku.cn,栏目参见“招生信息--通知公告-港澳台侨”。

港澳台籍学生报考北京大学本科学位,可通过普通高等院校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台学生(港澳台侨联招)、北京大学香港地区“博雅人才培养计划”、北京大学招收香港地区高中毕业生(DSE考试)、台湾地区高中毕业生及澳门免试生等渠道申请。

相关链接:

(一)普通高等院校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台学生

对象:在内地(大陆)高中就读的港澳台学生

网址:https://www.gatzs.com.cn

(二)北京大学招收台湾地区高中毕业生

对象:在台湾地区高中就读的台湾籍高中生

简章参见:http://www.gotopku.cn/index/detail/1003.html


优秀高中生交流体验营:

  北京大学港澳台地区优秀高中生交流体验营由港澳台办公室与招生办公室主办,至今已经成功举办了5 届。营员来自港澳台地区知名高中, 为北京大学在港澳地区的预录取学生以及台湾地区即将参加免试生面试的优秀高中生。交流体验营为营员设计了丰富多彩的活动,包括名师讲座、社团体验、探索北京等,致力于让营员提前全面了解北大历史文化以及在校学习生活。


2、研究生招生信息

北京大学面向港澳台地区的博硕研究生招生工作,由北京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详细招生信息可访问北京大学研究生院网站https://grs.pku.edu.cn,栏目参见“招生工作-港澳台招生”。

港澳台籍学生报考北京大学硕博学位,采取申请审核制录取。学生通过在线报名提交材料,审核通过后参加复试录取。


三、迎新注册

根据学校安排,港澳台学历生(本硕博)于每年9月来校注册报到。学生在院系完成报到后续后,还需前往港澳台办公室领取迎新相关材料。

在港澳台三地学生社团(两岸文化交流协会、香港文化会及澳门文化会)及校友会的安排下,在校港澳台学生也将分别在当地举办相关迎新活动。

自2018-19学年开始,内地(大陆)本科新生需在报到注册后进行军训。军训一般安排于秋季学期正式上课前,为期两周。港澳台本科新生可自愿申请参加军训。


四、学习学术

港澳台学历生的教学培养、学籍管理工作由教学主管部门(教务部、研究生院)负责,学生所在院系执行具体工作。相关管理规定可参见:

北京大学教务部:http://dean.pku.edu.cn/pkudean/

北京大学研究生院:https://grs.pku.edu.cn

根据教育部规定,港澳台学历生可免修思想政治课,由国情类课程学分替代。具体免修政策由各院系制定,需咨询所在院系教务老师确认可替换课程。


五、奖助学金

港澳台学历生可申请由学校或院系设置的各类奖励和奖学金,相关通知和信息一般由学生所在院系发布。管理规定和信息可参见:

北京大学学生工作部:https://xgb.pku.edu.cn

港澳台学历生还可申请专门面向港澳台学生的专项奖学金, 目前设有宝钢优秀港澳台学生奖学金及教育部港澳台侨奖学金。宝钢奖学金一般于每年9 月评定,港澳台侨奖学金一般于每年11月评定。以上两项奖学金通知和信息参见北京大学港澳台办公室网站。

 港澳台学生具有与内地(大学)学生同等受资助资格,参与学校助学金评定。港澳台学生勤工助学工作由学生资助中心协调,参照内地(大陆)学生勤工助学相关政策执行。管理规定和信息可参见:

北京大学学生资助中心:http://www.sfao.pku.edu.cn


六、交流实践

港澳台学历生可申请参与由学校或院系安排的各类境外交流活动并接受相关奖励资助。校级交流项目,相关信息可参见:

出国交流:http://www.oir.pku.edu.cn/hwxx.htm

港澳台交流:http://hmt.pku.edu.cn

根据学校招生及培养政策,港澳台学历生不得申请至原籍地高校进行交换学习。

 北京大学港澳台办公室于每年寒暑假组织在校港澳台学生进行国情教育实践活动,通过实地考察、高校交流、企业参访等形式增进港澳台同学对内地(大陆)的认识和了解、加强民族自豪感。详情可参见北京大学港澳台办公室网站。


七、后勤保障

1、住宿

          根据学校安排,港澳台学历生的住宿安排与内地(大陆)学生一致。 本科生一般入住校内宿舍,房间住宿人数四人;硕博学生的住宿安排,请参照研究生招生简章的规定。学生如自行安排校外住宿,需提请所在院系及公寓服务中心批准,并报港澳台办公室备案。

        根据主管部门规定,每个学期在校港澳台学历生均需办理临时住宿登记。凡入住校本部燕园、畅春园、畅春新园及圆明园宿舍区的港澳台学历生,在港澳台办公室(南阁104)领取住宿信息审核表后,持相关证件前往公寓服务中心(43号楼417)办理临时住宿登记。万柳宿舍区港澳台学历生请至万柳公寓前台办理。

2、医疗

 港澳台学历生执行与内地(大陆)学生同等的医疗保障政策。 校本部港澳台学历生日常诊疗服务由北京大学校医院提供,如前往其他医院就诊,需由校医院开具转诊单后方可报销相关额度费用。

3、居住证办理

港澳台学历生可持有效台胞证/回乡证及临时住宿登记表前往燕园派出所办理港澳台居民居住证。


八、毕业就业

港澳台办公室与学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定期为港澳台学历生提供就业指导讲座与交流。截至目前,“北京大学港澳台学生求职讲堂”已经成功举办了两期,通过求职政策讲解、简历制作指导、模拟面试、学长姐求职分享等,帮助港澳台学子解决在求职择业过程中的困难。

根据教育部规定,有就业意愿符合条件的港澳台学生可领取《就业协议书》和《就业报到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