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度台湾、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申请通知

来源:北京大学港澳台办公室 发布时间:2008-11-10 00:00:00

   
为激励来内地(祖国大陆)学习的港澳台地区及华侨学生勤奋学习、积极进取。自2005年起,国家设立台湾、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主要面向在内地(祖国大陆)普通高校和科研院所就读的全日制港澳台本科生、硕士和博士研究生及华侨本科生。

2008年度台湾、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评审工作即将开始。

奖学金申请条件:
1、 在我校就读的港澳台本科生、硕士和博士研究生及华侨本科生(2008级新生及延长学习年限者除外);
2、 在我校就读的04级本科生,并免试推荐为我校08级硕士研究生的港澳台侨学生;
3、 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4、 诚实守信,有良好的道德修养;
5、 在校期间勤奋刻苦、成绩优良。

2008年度台湾、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类别、等级及奖励标准:
本科生奖学金,分三个等级,其中:一等奖每生4000元;二等奖每生3000元;三等奖每生2000元。
硕士研究生奖学金,分三个等级,其中:一等奖每生6000元;二等奖每生4000元;三等奖每生3000元。
博士研究生奖学金,分三个等级,其中:一等奖每生8000元;二等奖每生6000元;三等奖每生4000元。
请有意申请的港澳台侨学生注意近期院系的通知。在11月17日前提交《台湾、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申请表》以及《申请人基本信息表》。

附件1: 台湾、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申请表
附件2:申请人基本信息表


  
                北京大学
                学生工作部
                港澳台办公室
                 2008年11月7日